11/08/2026
天下雜誌在七月下旬專文報導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案。十位居民提起行政訴訟,最終九人勝訴。這場罕見的勝訴,值得我們重探區段徵收制度的結構性問題。(報導全文請見留言處)
在報導中,熊依翎律師解釋居民勝訴的法理:「國家為了建設要剝奪人民土地,建設內容必須具備重大的公益性質;同時,政府理應先嘗試協議價購、設定地上權等對人民傷害較小的方案,窮盡一切手段都不行後,才能動用徵收。此外,法官也必須仔細權衡,開發帶來的利益,是否真的遠大於人民失去家園的代價。」
報導也提到,「法院明確指出:針對這類非核心建設...若政府無法證明徵收的具體必要性,即屬違法。」
這意味, 。
對台權會來說,我們也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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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後,尚有多起大型區段徵收案
航空城之後,北部仍有多起影響範圍達數百公頃的大型區段徵收案持續推進,包括台北社子島、桃園捷運綠線G12、G13a車站周邊土地開發,以及新竹璞玉計畫等。
這些開發案的目的、進度與爭議各不相同,在地居民卻持續面對與航空城反徵收居民相似的困境:政府一口氣劃定數百公頃土地進行區段徵收,卻未能具體說明,這麼大的範圍內, 。
法院判決航空城原告勝訴的理由,再次揭示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的責任:土地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與比例原則,必須受到實質審查。尤其應該具體討論「擬徵收土地劃入區段徵收範圍,與徵收案所欲維護公益性的關聯性、必要性」,絕非依都市計畫,土地徵收就跟著暢行無阻。
▍區段徵收是強制徵收,不是合作開發
相較於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因為地主有機會領回抵價地,政府經常宣稱這是一種對地主較友善的徵收方式,甚至將其形容為類似「合作開發」。但區段徵收的本質仍然是強制徵收。土地所有權人無法選擇「不參與區段徵收」,也無法單純選擇保留原來的土地與家園。既然不存在拒絕參與的權利,就與建立在「合意」基礎上的合作開發相去甚遠。
▍區段徵收之後,誰有能力留下來?
即使原土地所有權人可以申領抵價地,也不代表每個人都有同等機會在開發後留下。
在實際配地過程中,「區段徵收後評定地價」、各街廓「最小分配面積」,以及第一、最後一宗土地的最小分配面積等規則,都會直接影響誰有能力取得土地。持有較高權利價值的大地主,更有機會取得完整、區位較佳的土地;相對而言,小產權者可能因權利價值不足而無法配回土地,沒有土地產權的居住者更直接被排除在土地分配之外。
更現實的是,當市場得知特定地區可能採區段徵收開發,投資者往往早在都市計畫與土地徵收審議完成以前,就進場收購、整合土地。
從我們長期參與土地徵收案件的現場經驗來看, #一套宣稱讓原地主「共同參與開發」的制度_實務上必然加劇土地再集中:有能力提前取得大量土地的人,在開發後取得更多選擇; #小產權者與無產權居住者,卻更難留在原來生活的地方,甚至 #面臨被迫離開家園的困境。
航空城居民用了多年的抗議與訴訟,證明了:就算開發案具有公益性,也不代表範圍內所有土地都應該被強制徵收。因此,當又一個區段徵收案來到內政部,審議者真正需要問的,不只是這是不是一項具有公益性的開發計畫,更要逐一檢視:這些土地真的都非徵收不可嗎?是否還有侵害人民權利更小的替代方案?
航空城判決劃下的這條界線,應該作為未來區段徵收案審議的底線。而政府也不該再讓居民與自救會,耗費十幾年的光陰抗議、訴訟,才能守住自己的土地與家園。
10/08/2026
針對內政部將於8月17日召開社子島區段徵收土地徵收審議專小組會議,社子島自救會於8/10(周一)前往內政部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公開接見社子島自救會。
▍自救會:1156位居民也想見內政部部長陳情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表示,日前王世堅委員、林世宗議員帶著支持社子島開發人士拜會內政部長劉世芳,會後更在臉書公開宣布,中央將在8月中旬將召開土地徵收審議相關會議。
李華萍表示,攸關人民財產權的重要行政程序,居民竟然不是由內政部正式通知,而是從民意代表的臉書貼文才知道。這麼重要的會議,為什麼是民意代表先宣布?內政部為什麼沒有正式通知利害關係人?這樣的程序是否已經失去公平、公正?
李華萍說,自救會不是要求特權,而是要求公平。1,156位提出剔除區段徵收陳情的社子島居民,也希望有機會像社子島土地仲介一樣,當面向劉世芳部長說明。社子島居民想親自向劉世芳部長表達,希望比照台北市議員林世宗家族的台北海洋科技大學之前例,完整將社子島密集聚落剔除於區段徵收範圍。不要讓剔除徵收,變成林世宗家族的特權。
李華萍最後表示,社子島環評已遭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也未依法提出興辦事業計畫,前置程序仍有重大法律爭議。同時台北市政府至今也未按土徵小組的要求,就民眾剔除區段徵收範圍的陳情意見,就「個別土地」予以詳細說明,內政部更不應急著進行徵收審議。李華萍呼籲劉世芳部長,不要大小眼,不要只聽支持開發的聲音,請在土徵會議前接見自救會。
▍台權會:北市府應審慎處理居民剔除訴求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表示,去年底共有1,156位社子島居民具名陳情,涉及615處家戶,明確表達希望自己的家園、土地能夠剔除區段徵收。過去內政部土徵小組及都委會,都曾要求台北市政府逐一評估居民陳情、與居民溝通,並評估「剔除區段徵收」的可能性。但北市府卻將1,156份人民陳情直接壓縮成1份,連點位都沒有,更沒有逐一分析,急著把案子送到中央。余宜家指出,剔除區段徵收並非做不到。內政部都委會早已要求北市府依《都市計畫整體開發地區處理方案》,考量剔除建物密集地區,其他開發案件也曾採取相關做法。然而,北市府多年來不但沒有主動、整體評估剔除建物密集聚落,反而訂定嚴苛的「剔除區段徵收申請作業計畫」,要求居民自行申請,最後能夠保留的建物非常有限。
余宜家呼籲,內政部不應協助北市府加速土地徵收進程,而應要求北市府妥善處理1,156位居民訴求剔除徵收的陳情,重新與居民磋商、檢討都市計畫。只有真正面對這些不願意被徵收的居民,才有可能解決社子島案目前的困局。
▍環權會:有開發期待的地主,應負責整合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表示,民間團體及專業者早已建議北市府,參採各縣市已有的通例,就是由政府先主動調整都市計畫,整體剔除密集聚落,再由想加入徵收的地主申請納入區段徵收。由要參加區段徵收,有未來開發期待利益的地主,負責發動分割或分管等產權整合事宜,才能加速達成「要走的走,要留的留」,解開社子島僵局。可惜,蔣萬安市長不是刻意刁難,就是缺乏市政經驗,以致遲遲不願採納。許博任呼籲,亡羊補牢猶未晚矣,籲請北市府重新劃定社子島聚落保留區,完整保留社子島聚落;再參照都更及重劃,由主張開發方負起產權整合責任,申請加入區段徵收,才是正辦。
▍謝敏弘:學校一坪都不動、居民家園卻要拆!
時代力量士林北投市議員參選人謝閔弘指出,立委王世堅日前在臉書稱內政部地政司已敲定 8 月中旬召開土地徵收小組會議、中央都已經開路,事後刪文;然而《土地徵收條例》第 15 條明定,土徵審議小組為合議制、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應過半數,並非部長一人可決定,更不是立委可以敲定,他並要求說明刪文原因。
謝閔弘點名市議員林世宗,指出林世宗身兼臺北海洋科技大學董事長,社子島九個聚落面臨鏟平拆遷、海科大文教區 3.53 公頃卻獲完整原地保留;林世宗橫跨三任市長催了十年、今年 4 月還主張「趕快讓社子島開發成為定局」,十年來卻一次都沒說過自己是海科大董事長,他自己當董事長的學校一坪不動,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謝閔弘並以官方申報資料指出,市府向居民宣稱區段徵收後可領回抵價地,而林世宗 2022 年財產變動申報即載明「抵價地出售」,該筆土地為北士科區段徵收配回之抵價地,申報變動價額 1 億 7,285 萬 8,989 元,全臺北市沒有一位議員比林世宗更清楚區段徵收後能拿回什麼,那他就更應該回答社子島居民,你到底在急什麼?你到底在幫什麼樣的勢力說話?
07/08/2026
2025年9月,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因大規模堰塞湖引發災害,重創光復、鳳林及萬榮等地的家園、農地與部落生活文化實踐空間。時隔數月,災後重建與工程整治正全面推動,然而在地族人卻面臨行政機關「多頭馬車、資訊破碎、程序倉促」的困境。對此,鑑於過去八八風災等原鄉重建的寶貴經驗,在地部落團體聯手八八風災重建夥伴、專家學者及民間組織於今日(3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
以下改寫自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現場的發言。
政府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降低災害風險,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因此推動必要的防災與重建措施,國家責無旁貸。然而,重建工作所做出的每一項決策,都可能影響居民未來數十年的生活,以及好幾個世代的土地利用與集體發展。因此,防災與重建的過程,如何確保受到影響的人,不會因為資訊不足、程序倉促,其權利被國家再次侵害,就是重要的人權叩問。
▌災後重建中的人權課題
聯合國《自然災害人權保護作業指引》提醒各國,天然災害不會降低政府保障人權的責任。災後重建期間,政府除了推動防災措施,更應確保受影響居民充分獲得資訊、參與公共討論,並參與重建工作的規劃與執行;也就是說,不能因為時間急迫或追求行政效率,就犧牲人民的程序保障。
更進一步說,《平和諾原則》(Pinheiro Principles)也指出,當人民因災害或重建而失去住宅與土地時,國家的目標不只是提供補償,而應優先協助人民恢復原有的住宅、土地與生活。換句話說,災後重建真正的目的,是協助居民恢復安全、有尊嚴的生活,同時兼顧土地、生計、文化及發展。從上述的原則來看,工程與建設作為降低未來災害風險的一種手段,需要被審慎檢視的關鍵原因在於,工程本身除了讓受影響的居民生活變得更安全以外,是否也同時維繫住居民的生計、社群關係與文化延續。如果重建工程在降低災害風險的同時,卻造成居民失去土地、生計和社群連結,政府有責任尋求更符合比例原則、尊重人權的方案。
▌重建需要居民的實質參與
回到馬太鞍的情況,重建所涉及的不只是防災工程,也牽涉原住民族土地、部落未來發展及更多居民長期生活。政府若希望重建工作真正獲得信任,就應在充分資訊公開、實質參與及持續對話的基礎上,與居民共同討論重建方案,而非在程序倉促或資訊不足的情況下,要求居民承擔重大決定。
台權會認為,降低災害風險是政府的義務;與此同時,保障人民在重建過程中的權利也是政府的責任。馬太鞍接下來的重建,牽涉居民的生活與生計,和土地利用等面向。我們期待重建方案是建立在完整資訊、充分討論及實質參與的基礎上,讓每個影響家園未來的重要決定,都能獲得居民的理解與信任。
06/08/2026
#人權教育南部生根
捐款台權會:https://neti.cc/9oBY3wv
今年暑假,高雄的人權營結束後,我們和高中生約好,接下來的一年,也要繼續保持聯絡,一起為台灣社會而努力。
每一年,都有懷抱著熱忱的青年來到台權會。
有些人只是想多認識一點公共議題,有些人想知道 NGO 到底在做什麼,也有人後來成了志工,與台權會繼續陪伴下一批學員。
人權教育真正重要的,或許不是一場活動本身,是讓更多人因此開始關心這個社會。
這也是為什麼,台權會堅持持續投入人權教育。
▌2012年設立南部辦公室,持續於南方耕耘
我們希望讓人權教育不只集中在北部,而是能在南方持續深耕。每月舉辦議題講座,結合人權議題與在地經驗,讓更多人有機會接觸公共議題。今年,我們也辦理南部不義遺址導覽培訓、蘇建和三人案志工活動,希望凝聚更多在地力量,持續推動轉型正義與司法人權。
▌讓青年成為下一位行動者
除了講座,我們也持續舉辦高校人權營和地方人權工作坊,陪伴高中生、大學生認識人權議題、學習倡議工具。許多曾經參與活動的學員,後來成為青年志工、實習生,甚至回到營隊陪伴下一屆的學員,讓青年陪伴青年,把人權的種子一代一代傳遞下去。
▌讓人權議題走進更多人的生活
除了實體活動,我們也推出 Podcast《台權 TAHR 報,說給你聽》,希望讓更多老師、家長、學生,以及關心公共事務的人,都能在生活中接觸人權議題,找到自己關心的方向。
▌每一次的好奇,都可能帶來改變
人權教育,不一定會立刻改變一個人的人生;但它可能讓一位青年開始好奇、開始提問,願意理解社會,也願意跨出參與公共事務的第一步。
#捐款支持台權會
而這些工作,都需要穩定的支持才能持續。從籌備講座、營隊、工作坊,到教材設計、場地租借以及陪伴青年一路成長,每步都需要有人投入。
如果您也相信,人權教育值得長期耕耘,誠摯邀請您支持台權會。
財務,確實是我們心頭的壓力。
每年募款餐會前後的這段時間,是我們努力籌措來年營運經費的時候。我們每年約有一半的營運經費,都仰賴這段期間來募集。您的支持,讓我們得以無後顧之憂地投入人權工作。
為了維護台權會運作的獨立,我們不收受政黨補助或捐贈,不承接政府採購或研究案,也不接受任何可能影響本會獨立性的經費來源。
距離募款餐會還有一個月,目前募款專案僅達成目標的 16%,邀請您成為支持我們繼續前行的力量。
#誠摯邀請您支持台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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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26
對許多原住民族而言,土地不只是居住的地方,更承載著族群的文化、歷史、信仰,以及一代又一代與自然共存的生活方式。然而,從日治時期開始,透過土地整理,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陸續被劃設為國有土地;而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了相關土地與制度,延續相同的土地管理思維。原本世代生活的獵場、山林與部落領域,不再由族人決定,而是受到政府層層限制。土地的流失,讓原住民的生活空間、文化傳承、自主治理與族群認同面臨挑戰。
1988年,兩千多位原住民族人走上台北街頭,發起解嚴後首次大型原住民族社會運動,高喊「還我土地」。此後數年間,一次次遊行與抗爭,讓原住民族土地權與自治議題,逐漸受到台灣社會重視。而在這些運動現場,「綠色小組」也扛著攝影機,持續記錄街頭的每一個重要時刻,留下許多今日難得一見的歷史影像。
然而,原住民族爭取土地權的故事並沒有結束。傳統領域如何劃設?土地權如何真正落實?當國家開發、產業發展與原住民族權利發生衝突時,又該如何取得平衡?許多當時提出的訴求,至今仍沒有被真正解決。
今年適逢綠色小組成立40週年,本次播映座談將放映《中華民國還我土地》紀錄片,並邀請綠色小組成員林信誼,以及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理事瑪達拉.達努巴克擔任與談人。綠色小組成立於1986年,是台灣解嚴前最具代表性的獨立影像紀錄團體之一,長期站在社會運動現場,以鏡頭記錄人民發聲的歷史。本次將透過珍貴影像,回顧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一路走來的歷程,也共同思考在抗爭之後,仍有哪些未竟之事需要台灣社會共同面對。邀請想重新認識這段台灣歷史的你,一同參加此次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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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沒有人是局外人-綠色小組40週年及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後的現況
時間:8/27 (四) PM19:00~21:00
與談:林信誼(綠色小組成員)、瑪達拉.達努巴克(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理事)
地點: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57號10樓之4)& 線上
報名連結:https://neti.cc/kAr2oZx
05/08/2026
#台權會的遠洋漁工人權倡議 #捐款台權
https://neti.cc/k7QmmZr
「在處理魚的時候,我的手指切到,傷口深可見骨。可是,船長只給我最低限度的急救。我別無選擇,只能用黑色膠帶和塑膠包住傷口,繼續工作。」一位銪富號漁工這樣說。
台灣是全球第二大遠洋漁業國,主要仰賴來自印尼與菲律賓的外籍漁工,每年創造超過 350 至 400 億元的產值。然而,遠洋漁工也是台灣所有外籍移工中,強迫勞動風險最高、且完全被排除在勞動法制保障之外的一群人。
《金融時報》、《CNN》與《衛報》等國際媒體,都曾揭露台灣遠洋漁船上的勞動處境,包括海上孤立、工傷死亡、延誤就醫、債務拘束、嚴重欠薪、暴力威脅等,符合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的多項強迫勞動指標。
#血汗海鮮
台權會的遠洋漁工人權倡議,從持續參與國際倡議、協助漁工能夠組織成獨立工會,到陪伴漁工與政府、企業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展開制度對話,也透過研究,持續與日本夥伴及企業展開對話,推動供應鏈改革。
#台權會需要你的支持
當台灣是全球遠洋漁業的重鎮,邀請您支持台權會,與我們一起成為漁工堅定的後盾。成為我們健全海鮮魚貨的後盾。
#讓我們不再擔心吃到血汗海鮮
#一起撕下台灣海鮮強迫勞動的品牌識別
為了維護台權會運作的獨立,我們不收受政黨補助或捐贈,不承接政府採購或研究案,也不接受任何可能影響本會獨立性的經費來源。
#捐款台權會
#支持守護遠洋漁工人權
#捐款台權,支持台灣人權踏實進展: https://neti.cc/k7QmmZr
04/08/2026
☞ 大旺號遠洋漁船人口販運案,一審進入檢辯雙方交互詰問
☞ 高雄地院法庭觀察,強力動員!支持漁工討回真相!
■ 時間:
2026年8月13日(四)下午2點20分
■ 地點:
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雙向法庭(二)(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1樓)
■ 7月27日法庭觀察重點紀錄:
上次庭期並未進入實體攻防,僅花約15分鐘進行證據調查程序,針對一段偵訊錄音及其逐字稿內容進行確認。
在匆忙更換法庭空間以保障漁工程序參與,和確認被告身份資料與起訴內容之後,法官隨即處理一項音訊證據的調查程序。法庭播放的是蔡姓被告接受訊問時的錄音,並逐句核對其逐字稿內容。音訊主要圍繞一段對話:偵訊人員詢問被告是否曾向船員表示「如果下船會被警察抓」,被告則回應,她是告知船員,下船可能會被視為偷渡,並涉及相應刑責。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庭期的焦點並非音訊內容本身,而是逐字稿是否足以忠實呈現錄音原意。辯護律師首先指出,其中一句被告發言原先以問號作結,但依據錄音語氣判斷,應改以刪節號結尾,以避免呈現為疑問語氣。法官因此重新播放相關片段,確認中文語調並未出現疑問句常見的上揚語氣,最終同意修正標點。
其後,檢察官也請求再次播放另一段錄音,以確認訊問人員回應的用字。錄音中,訊問人員在聽完被告說明後所說的一詞,一度可能被辨識為「合理」,但經重新播放與確認後,各方認為較符合錄音內容的是「可以」。雙方在法庭上完成確認後,均表示同意修正後的逐字稿版本,法官遂宣布本次證據調查程序完成並休庭。
本次庭期時間雖不長,也沒有證人詰問或實體攻防,但旁聽過程仍展現了刑事審判程序中一項容易被忽略的面向:法院對證據內容準確性的要求。一個詞語、一個標點符號,甚至一句話的語氣,都可能影響對發言內容的理解,因此在正式進入實體審理前,法庭仍須逐一確認錄音與逐字稿是否一致,以確保後續審判所依據的證據具有足夠的可信度與精確性。相較於實體攻防,這些看似平淡的程序安排,正是刑事審判得以建立於可靠證據基礎上的重要環節。
■ 大旺號案件背景說明:
這是發生於2019年6月的重大遠洋漁船海上喋血案,臺灣人投資並登記在萬那杜的權宜船「大旺號」,爆發印尼籍漁工 Sunoto 遭台灣籍大副攻擊後腦致死,根據綠色和平的報告「海上奴役」指出,其他漁工也遭到包括超時工作與苛扣薪資等符合ILO 11項強迫勞動指標的情事。大旺號於2020年靠岸台灣,同船菲籍漁工 Manny 向台灣政府尋求庇護,並被鑑別為人口販運受害者,得以持續留在台灣為Sunoto爭取正義。
2020年美國海關(CBP)對大旺號下達漁獲暫扣令(WRO),台灣漁業也被美國勞工部首度列入「童工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與新疆棉齊名。高雄地檢署經過多年的調查,終於在 2022 年起訴船東、船長等 9 人。起訴後經過漫長的等待,大旺號人口販運案連一審都還沒結束,4年後的2026年7月,繼續緩慢進展中的司法審判程序。
歡迎更多關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遠洋漁工、企業人權責任、強迫勞動、以及海鮮供應鍊議題的朋友們,一起參與法庭觀察。
03/08/2026
【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 管制網路內容應確保有效救濟:給菸害防制法、藥事、食安等修法之建議
2022年,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在公聽會討論期間,遭行政院喊停。至今三年多,台灣陸續通過多項加強管制網路內容的法律,從嚴重的性私密影像、詐欺內容,到現在正在討論中的菸品、藥物等促銷及廣告內容。然而,相關修法討論開始趨向於對言論自由具有嚴重傷害性的內容管制,聚焦強化科技巡查、擴大業者限制義務與免責範圍、擴大行政權要求停止解析的範圍,反而忽略網路使用者有效救濟的權利。
▌ 勿讓網路內容管制淪為割裂式立法,應確保網路使用者可有效救濟
目前至少有三項涉及網路內容管制的修法草案:預告階段的藥事法修法草案、行政院通過的食安法修法草案,以及在立法院委員會審議中的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法法案。三項修法草案除了要求網路業者在收到政府通知後必須下架經政府認定違法的內容外,均增加限制接取或停止解析等影響整個網站的措施,並要求網路業者必須自行建立可能涉及違法資訊的風險管控機制,且網路業者在此風險管控下移除資訊、限制瀏覽致生損害,均免除賠償責任。不可否認,管制網路上關於食品、藥物、菸品的涉及違法內容,的確需要法律授權才能達成,問題在於,現階段及近年的立法(比如詐防條例),均未考慮網路業者為避免受罰而過度刪除言論的情境中,如何保障受錯誤刪除或限制帳號的網路使用者,得以提出異議、補充未違反法律與平台政策的理由、在合理期間取得有意義回應的有效救濟。
首先,在下架時限方面,藥事法修法草案不同於菸害防制法修法法案、食安法修法草案採取的政府通知次日起二個工作日移除,而是比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8條採取的知悉後24小時內限制或移除內容。物品管制的移除時限,若擠壓到嚴重影響當事人權利的犯罪內容下架,反而不利於整體的網路環境。政府與立法院若能綜合盤點需要進行網路內容管制之事項與法律,建立階梯式的程序,以及統整的救濟措施,將更能有效維護數位世界不同類型的人權威脅。
▌ 科技巡查不應超出授權範圍,應明確正當程序
其次,為了即時發現網路違法內容,藥事法修法草案新增了另外兩項草案未提及的措施:科技巡查。草案一方面要求數位發展主管機關應提供相關技術,協助衛生主管機關運用科技技術,另方面規定網路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依該技術進行的巡查措施。考量目前條文過於空泛,對於科技巡查的技術與使用範圍有太大的想像空間,本會建議:數位發展主管機關應公開科技巡查相關技術,並建立對相關科技技術使用的透明問責方式,以及後續的人權影響評估。此外,為符合立法理由提及的提升監管效能,相關法律也應明定科技巡查的目的僅止於輔助人類的網路巡查,因此,該技術的實施不應超出人類巡查所能達到的效果,例如:透過科技方式超越真人可以穿透的程度,而搜查非公開社團、群組、個人頁面等網路內容。若有進一步調查該等非公開的網路內容,仍需明訂正當程序。
▌ 個資保存與提供應明確限制範圍,並通知當事人
再者,個資調取部分,三項修法草案均要求網路業者需保存相關網頁、個資、網路使用紀錄資料至少180天,供主管機關要求提供。差別僅在於保存期間的起算日有所不同。台權會過去從事個資調取、限制網路內容政府資訊公開調查時,已留意到非屬司法警察機關的行政機關,也需要取得網路使用者個資才能進行相關行政裁處。本次三項修法可以讓主管機關向網路業者要求用戶個資有更明確的法律授權,然而在保存與請求個資的類別、程序、問責、當事人知情與救濟方面,卻仍未有明確規範。立法院審查菸害防制法時,也有委員表示對個資範圍過大的顧慮。我們建議應明確界定該法調查與裁處需要的個資類別、通知當事人個資遭調取與救濟的方式(業者提供個資當下通知或機關事後通知)、行政調取之程序、主管機關(或由特定部會整合所有依法調取個資與請求限制網路內容)定期公開之統計資訊,已建立民主社會中,公民可參與的透明問責的網路內容治理。
31/07/2026
【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成立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成立 籲建立尊重部落、實質參與的災後重建
2025年9月,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因大規模堰塞湖引發災害,重創光復、鳳林及萬榮等地的家園、農地與部落生活文化實踐空間。時隔數月,災後重建與工程整治正全面推動,然而在地族人卻面臨行政機關「多頭馬車、資訊破碎、程序倉促」的困境。對此,鑑於過去八八風災等原鄉重建的寶貴經驗,在地部落團體聯手八八風災重建夥伴、專家學者及民間組織於今日(31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守護馬太鞍溪流域行動聯盟」 ,呼籲各界持續關注風災後的重建情況,莫將工程置於人權之前。
Atomo 部落自救會發起人蔡宜蓁沈痛的說明:「我們絕不反對防災,但工程不能只看進度,卻忽視族人的生活與生計!」她指出,大型工程進場後造成嚴重揚塵,打亂部落生活,受災農地至今無法復耕,也看不到產業復原方向,「農地無法恢復,居民要靠什麼生活?看不到未來,青年又要如何選擇留下來?」她強調,若政府只處理工程卻遺忘了人,這樣的重建根本算不上重建。目前正值汛期,部落防災巡守隊經費卻只核定到8月底,恐造成防汛缺口。自救會因此提出四項訴求,包括改善施工揚塵與環境監測、涉及私人及部落土地工程不得「先施工後告知」、延續巡守隊經費,以及建立中央、地方與聯盟的固定雙向對話平台,呼籲政府正面回應部落聲音,讓災後重建兼顧安全、環境、生計與土地權益。
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代表張馨云 O'ping指出,目前無論是第九河川分署推動的河川治理、重災區造林政策或花蓮縣政府推動的背水堤工程,都反映出相同問題:政府始終以工程優先,而非人民需求。她指出,災後治理幾乎只剩協議價購與土地徵收等選項,居民沒有真正的選擇,部落參與及程序正義也未獲落實,族人更感受到《災害防救法》在實務上凌駕《原住民族基本法》及《馬太鞍溪流域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的精神。她呼籲花蓮縣政府停止爭議工程,中央政府重新檢討災後治理方向,避免災後重建淪為工程、徵收及擴張行政權力,真正回應原住民族權利與部落參與。
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代表 Tipus(代Kalotongan 部落)闡述,政府雖在光復車站旁設立服務站,卻未考量多數地主為阿美族族人,現場缺乏族語協助,導致資訊取得不平等,因此聯盟自行成立北岸土地服務站,協助地主理解相關資訊。他也憂心,高規格堤防緊鄰部落聚落,可能改變水流方向、增加聚落受災風險,「我們看到高規格堤防蓋在部落旁邊,請問水要往哪裡走?我們族人的命不是命嗎?」他並指出,Kalotongan 部落位於流域下游低窪地區,居民最關心的是長期居住安全,政府應儘速提出安置及遷居規劃,並以整個馬太鞍溪流域為治理範圍,建立持續且具居民實質參與的決策機制。
Fata’an 部落族人暨受災地主黃俊龍Kamih Mayaw 則說,災後至今政府與地主、部落始終缺乏充分溝通,許多土地所有權人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就被要求簽署相關文件,「在完全沒有資訊、沒有充分溝通的情況下,就要我們簽下這些合約,這樣合理嗎?」他指出,多數地主及耕作者都是長者,不熟悉網路,卻被要求自行上網查詢資訊,導致對工程進度、土地規劃及自身權益始終一知半解。「快一年了,我們就像遊民一樣,不知道該怎麼辦,也不知道該去問誰。」他呼籲政府落實資訊公開與透明溝通,尊重部落參與,讓居民能在充分理解政策內容的基礎上,共同討論災後重建方向。
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黃舒楣提出她的觀察,災後近一年,政府仍未提出整合風險評估、國土規劃、流域治理與生態環境需求的整體重建方案,災區居民只能疲於奔命參與各項工程說明會,卻始終看不到中長期居住與產業規劃。她表示,《國土計畫法》第8條已提供「流域特定區域計畫」作為跨行政區整體治理的法定工具,但一年來完全看不到相關討論。她認為,跨部落聯盟的成立正是希望監督這項結構性問題,災後規劃不能減縮為工程項目管理,而應回到流域治理與國土規劃的整體思考。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金惠雯解釋,原以為莫拉克風災後部落爭取權益的經驗已成歷史,沒想到今天仍必須再次面對相同問題。「以前發生的事情,為什麼今天還會再發生一次?」她指出,隨著氣候變遷加劇,臺灣未來將面臨更多天然災害,若每次災後重建都忽視部落居民的權利與參與,原住民族的文化與生活空間將持續受到侵蝕。她呼籲政府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精神,在災後重建及土地利用等重大決策中,真正踐行諮商同意原則,尊重原住民族自主決定權。
泰雅爾族民族議會秘書長歐蜜.偉浪表示,莫拉克風災後因缺乏部落參與而引發的爭議,如今又在馬太鞍溪流域重演,「歷史的錯誤,竟然還在原鄉重演。」他指出,目前災後重建面臨行政機關多頭馬車、資訊零散、程序倉促等問題,居民疲於參與各項工程導向的說明會,卻無法真正參與整體重建規劃。他呼籲政府持續投入人力與資源,讓部落從工程規劃、環境監測到生計復原都能實質參與,「我們不是反對工程,我們反對的是沒有溝通的工程。」災後重建應保障居民的生計與土地權益,協助居民恢復生活,並將重建的自主權真正還給部落。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副教授戴秀雄説明,馬太鞍堰塞湖致災後,在完成緊急應變後,政府就應進入災後重建階段。雖然光復市街區已一定程度恢復,但都市計畫範圍外大量遭土砂掩埋的農地仍未完成清理。這些農地是居民重要的生活與經濟支柱,政府以土砂無處處置為由禁止居民自行清理,造林植樹又是否足以取代農耕收入?居民提出承租耕地、維持生計的訴求,又是否獲得妥善回應?他指出,目前推動的是一整系列防洪工程,但居民生活、生計及災區土地利用的重建工作並未真正開始,光復都市計畫、花蓮縣國土計畫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也都尚未因應災後需求重新檢討。他強調,重建從來不是容易的工作,因此更需要國家運用資源與治理能力,與地方居民充分溝通,共同規劃重建方向,避免國家的資源反而成為居民的夢靨。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説明,政府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降低災害風險、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但災後重建涉及居民未來數十年的生活、土地利用及集體發展方向,更應以人權作為治理原則,避免因資訊不足、程序倉促而再次侵害人民權利。她指出,《自然災害人權保護作業指引》提醒各國,天然災害不會降低政府保障人權的責任,《平和諾原則》(Pinheiro Principles)也強調,返還住宅與土地、協助居民恢復原有生活應是優先目標。她呼籲,馬太鞍災後重建應兼顧生命安全、土地、生計、文化及發展權利,並在充分資訊與實質參與的基礎上,讓居民共同決定家園的未來。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林嘉男闡述,一個成熟的國家應能在重大災害中兼顧應變效率與程序正義,但馬太鞍溪流域災後重建顯示臺灣在制度與治理上仍未做好準備。「我一直以為,經歷九二一地震與八八風災之後,我們的國家已經準備好了,但這次顯然還沒有。」他指出,災害只有一天,但長達十個月的重建卻演變成持續至今的社會災害與政治災害,問題在於政府治理失靈及跨部會整合不足。他呼籲政府從工程導向轉向流域治理與長期規劃,落實居民參與及持續溝通,也希望立法院藉由馬太鞍案例檢視現行災後治理制度,建立更具韌性與整合能力的災後治理機制,避免未來重蹈覆轍。
發言順序:主持人那莫 諾虎(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凃又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1、在地部落代表-Atomo部落自救會發起人蔡宜蓁
2、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Tipus代Kalotongan 部落出席
3、Fata’an部落族人&受災地主-Kamih Mayaw 黃俊龍
4、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代表-張馨云O’ping
5、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黃舒楣教授
6、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金惠雯
7、泰雅爾族民族議會-歐蜜偉浪秘書長
8、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戴秀雄副教授
9、台灣人權促進會-余宜家秘書長
10、國立臺東大學-林嘉男助理教授
記者會主辦團體:
發起人:馬太鞍溪流域跨部落青年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